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规制度 > 规章制度 > 正文
档案馆工作职责
来源:  点击次数: 次 发布时间:2020-08-17 13:48:10 编辑:

  1. 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规划学校档案工作

  2. 制定、完善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,并负责指导、监督和检查

  3. 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

  4. 开展档案的开发和提供利用工作,负责办理档案查阅、编辑档案参考资料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,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

  5. 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、数字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

  6. 负责收集、编写校史资料、大事记、基础数字汇编及干部任免情况等工作

  7.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,做好档案保护工作,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

  8. 对全校兼职档案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

  9. 完成每年度的档案统计工作,并按规定上报数据

  10. 积极参加档案培训工作、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

  11. 负责档案馆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,严格按照“八防”的要求,保证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

  12. 管理、维护校史馆,做好接待工作

  13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下一条:档案保密制度

法规制度
首页  |   简介  |   馆务动态  |   法规制度  |   资料下载  |   校史之窗  |   档案系统

CopyRight ©河北美术学院  版权所有   ICP备案号:冀ICP备11000893号地址:中国•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   邮政编码:0507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