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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 案 保 密 制 度
2015-10-30 09:09  

1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案卷的数量、内容等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外传。    

2、严格执行档案利用制度,利用人员不准将档案材料擅自带出档案室,因工作需要摘抄、复印档案内容时,须经档案室同意或领导批准,摘抄和复印后经档案室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能有效。    

3、借阅党政重要机密性档案,须经有关领导批准,严格执行借阅登记手续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准私自复制、抄录有关档案内容。    

4、对库存档案进行定期检查,节假日前及时收回借出档案。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。    

5、每日工作结束后,要将未办完的文件材料放回档案柜内,以防丢失。    

6、结合学院实际,定期学习保密制度,增强保密意识,做到保密工作常抓不懈。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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